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概念与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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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15
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,房地产开发企业(以下简称开发商)为筹集建设资金,向具有购房意向的单位或者个人(以下简致购房者)出售其尚未完成建筑的商品房,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交付该房地产的合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企业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开工报告以及有关施工许可后的,依法进行的商品房销售行为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房屋的位置、面积、户型、价格、付款方式、交房时间等条款。此外,《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》(2014年修订)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具体内容、签订条件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四十条,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企业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开工报告以及有关施工许可后,依法进行的商品房销售行为。根据《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》(2014年修订)第二条,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(一)房屋的位置、面积、户型、价格等;(二)付款方式和时间;(三)交房时间和条件;(四)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根据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五十条,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开工报告以及相关施工许可后,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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